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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国家语言文字“十五五”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

作者:王鸾  时间:2026年08月20日 14:51  来源:科学技术处   浏览:


各相关学部、学院教师

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了《关于国家语言文字“十五五”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申报的通知》。根据通知要求,校区具体申报工作安排如下:

一、资助范围

本次接受申报的项目详见《国家语言文字“十五五”科研规划2026年度项目指南》(附件),项目名称不能修改,研究起始时间为202711日。其中,重大项目拟资助经费为60万元/项,研究期限为23年;重点项目拟资助经费为20万元/项,研究期限为2年;一般项目拟资助经费为10万元/项,研究期限为12年。

二、申报条件

(一)申报人应符合《国家语言文字科研规划项目管理办法》相关规定。能够组织开展研究、承担实质性的研究工作。

(二)申报人应具有副高级以上(含)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。不具备以上条件的,须提供2名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(职务)同行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(在申报系统“附件”处上传扫描件)。重大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,原则上应有主持并完成过省部级以上(含)科研项目的经历。

(三)申报人作为项目负责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,作为项目组成员最多可参与申报2个项目。

(四)在研国家语言文字科研项目负责人,未申请结项前原则上不得申报各类项目。在研国家级或省部级重大项目负责人,原则上不得申报重大项目。

三、申报程序

(一)申报方式。项目申报工作全部通过“国家语委科研服务平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”(以下简称申报系统)在线进行。该系统为国家语委科研项目申报的唯一线上平台,平台网页链接为:http://www.ywky.edu.cn/。请登录“项目申报管理系统”,选择“重大项目”“重点项目”或“一般项目”项目类别进行申报。

(二)材料要求。本年度项目申请不需要邮寄纸质版材料,申报人在申报系统中填写、提交、导出和打印申请书。在申报截止时间前,已提交的申请书仍可修改并重新打印。申报人所在单位对项目申请书审核盖章,由项目申报人扫描并在申报系统上传盖章(校本部印章)后的整本申请书,未按要求上传或上传材料不完整、不清晰、内容错误的,视为无效申请。

(三)截止时间。项目申请人需在20269417时前,按照材料要求在申报系统中提交申报材料。各学部、学院同时将签字并加盖公章的《汇总表》扫描件发送至联系邮箱,逾期不予受理。

四、注意事项

(一)各单位需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,确保申报人所填报信息的准确性、真实性;确保申报材料符合意识形态工作的相关要求;确保申报内容不涉及任何知识产权争议;确保申请人无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。凡存在弄虚作假、抄袭剽窃等行为的,一经发现查实,取消申报资格。

(二)依托单位全称填写“哈尔滨工业大学”,财务开户信息参照“哈工大计财处”公众号—办事指南—账户信息准确填写。

(三)项目申请书“正文”中“二、项目设计论证”部分不得出现申报人姓名、单位等有关信息,否则按作废处理。


科学技术处联系人:王鸾

电子邮箱:wangluan@hit.edu.cn

联系电话:26408515  13316832792



科学技术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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